渝经信软件〔2012〕30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重庆市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信委(经贸委),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积极建设内陆电子商务结算中心,根据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渝办发〔2011〕236号)文件精神,市经济信息委印发了《重庆市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渝经信软件〔2012〕13号)。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工作根据认定和审批分离的原则,按照先由认定机构认定,再报市经济信息委审批的流程进行。市经济信息委委托市电子商务协会和市网商协会为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工作的认定机构。 二、认定机构要严格按文件规定进行申报材料审查和现场评审工作,做到客观公正,综合评价科学规范。 三、认定机构在认定过程中要恪守保密承诺,不对外泄漏工作中所接触到有关被认定企业的信息(已成为或法律上应公开的信息除外)。 四、申请认定的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严禁提供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不报。 五、申请认定的企业对市经济信息委组织的抽查或者核查应予以配合,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原始资料等。对于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和原始资料的,市经济信息委将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审批申请。 六、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要摸清本行政区域内电子商务企业情况,鼓励本行政区域内电子商务企业积极申报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渝办发〔2011〕236号文件中有关优惠政策。 七、我市电子商务企业认定按照常年受理,集中审批的原则进行,认定机构原则上一个季度集中提交一批申请。市经济信息委自受理申请(指认定机构提交申请材料以及认定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八、我市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审批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凡通过认定的企业必须守法诚信经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网站明显处标注投诉电话和邮箱。市经济信息委委托重庆工业服务港受理相关投诉事宜(统一投诉电话966580)。 十、联系方式 重庆市电子商务协会 办公地址:渝中区上清寺环球大厦25楼 联系人:王英 联系电话:67711461 网址: E-mail:cqeca@163.com 重庆市网商协会 办公地址:江北区观音桥北城天街15号富力海洋广场附1号 联系人:张达巍 联系电话:65302515 网址: E-mail:cqwsxh@126.com
二O一二年六月七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电子商务 认定 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6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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